我县城区供水价格2021年实施阶梯价格
2020-12-31 12:34:40          编辑:陈智勇 | 作者:汪钦         

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自2021年1月1号开始 ,我县城区供水正式实施阶梯价格。

调整 后自来水价格按照使用性质由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、行政事 业性用水、工业用水、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类,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、 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。各类用水之间的比价全省统一为 1:1.5:4

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 实施后实行三级阶梯水量。分别为:第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 15m³ (含)以下,水价为 1.80 元/m³第二级水量 为每户每月 15m³-25 m³ (含),水价 为 2.70 元/m³第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 25m³以上,水价为 3.60 元/m。 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 4 口的,可按实超 人数核增每人每月 4m³。 

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小区总表用户的水价按高于第一级水价的 1.03 倍收取。即:1.85 元/m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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